發(fā)布時間:2026-03-03 瀏覽量: 來源:安徽日報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在全黨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經(jīng)黨中央同意,在全黨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,以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別是“一把手”為重點,于2026年春節(jié)假期后啟動、7月底基本結束。
其實,從去年底到近期中央召開的多次重要會議上,均強調“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”“加強正確政績觀教育”……“政績觀”一詞刷屏,一時成為高頻熱詞。
政績觀是黨員干部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“總開關”,“總開關”把住了,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方向才能把住。尤其是在“十五五”開局之際,特別需要強調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,既遏制“求快”“求顯”的念頭,防止脫離實際、急躁冒進的政績沖動,又堅持從實際出發(fā)、按規(guī)律辦事,把心思用在干實事上,把精力投到抓落實中,真出業(yè)績、出真業(yè)績。
一
當前,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入開展,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境界、精神狀態(tài)、作風勁頭都有很大提振和改觀,各項事業(yè)在正確政績觀引領下有力有序向前推進。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,有的黨員干部在政績觀上仍然存在偏差。
有的“重面子、輕里子”。重顯績輕潛績、重面子輕里子,將工作重心放在迎合上級、討好領導上,熱衷于“壘假山”“堆盆景”“造牌樓”,看得見的地方“鑲金邊”,看不見的地方任其“臟亂差”,不怕群眾不滿意,就怕領導不注意。
有的“重作秀、輕做事”。熱衷于“造勢一時”而不是“造福一方”,過度舉債搞建設,盲目擴張鋪攤子,以“人設”代替本色,以“表演”代替實干,表態(tài)多調門高、行動少落實差,表面光鮮亮麗,實則“光影泡沫”、一戳就破。
有的“重做官、輕作為”。心態(tài)“佛系”、狀態(tài)“躺平”、工作“擺爛”,抱著“多干多錯、少干少錯、不干不錯”的消極心態(tài),得過且過混日子,或者拈輕怕重做樣子,把說了當做了、把做了當干成了,滿足于開會了事,貫徹落實沒有下文。
……
種種政績觀跑偏行為,妨礙了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,影響了高質量發(fā)展的步伐和成效,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,敗壞了黨風政風,帶壞了社會風氣。
二
扭曲政績觀的表現(xiàn)形式五花八門,背后形成原因也是復雜多樣。這其中,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,也有政績考核和干部監(jiān)督不盡完善等客觀因素。
黨性觀念不堅定。真正解決好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問題,才能守護好共產(chǎn)黨人的政治靈魂。一些干部政績觀出現(xiàn)偏差,正是在思想認識上出現(xiàn)扭曲,所做的一切工作出發(fā)點不是黨的事業(yè)、人民福祉,而是博上級眼球、搞個人設計,為了升官上位,一心鉆營往上爬,因此只顧局部而不謀全局、只顧眼前而不謀長遠。
考核評價不合理。既存在考核機制不完善,考核標準體系不能因時因地調整改變,基礎建設、項目引進等指標賦予權重過高,一些利長遠的隱形工作由于不便量化而被忽視,致使少數(shù)干部鉚足勁兒快出名、爭排名,吃祖宗飯、斷子孫路;也存在政績考核缺少群眾評價的渠道,群眾的滿意度還難以成為評判政績的重要標準,干部為群眾辦實事全憑情懷,缺少考核制約。
日常監(jiān)督不嚴密。一些地方對領導干部的監(jiān)督主要側重在是否以權謀私上,對用權行為效果的日常監(jiān)督不夠重視,特別是如“三重一大”監(jiān)督等制度過于籠統(tǒng),辨別領導干部推進工作是政績沖動還是為民造福存在難度,對上馬所謂“高大上”的“面子工程”“形象工程”等,缺乏應有的監(jiān)督敏感性和穿透力,很難早期發(fā)現(xiàn)辨別,缺乏有針對性地進行監(jiān)督制約。
三
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,這就要以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為契機,堅持問題導向、務實取向,從癥結入手,多管齊下、綜合施治,打好“組合拳”。
鑄牢黨性“定盤星”。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,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黨性。黨性堅強、摒棄私心雜念,才能保證政績觀不出偏差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把錘煉黨性、提高思想覺悟作為終身課題,把政治修養(yǎng)擺在黨性修養(yǎng)的首位,自覺運用黨的創(chuàng)新理論消除困惑、升華境界、砥礪忠誠;主動接受正確政績觀教育,牢記“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”,以身作則,把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化作自覺行動,將作風建設的成果轉化為為民服務的成效,把好事實事做到群眾心坎上,解決好“為誰創(chuàng)政績”的問題。
優(yōu)化考核“指揮棒”。“考什么”決定了“干什么”,“怎么考”左右著“怎么干”。一方面,應從實際出發(fā),因地、因事、因人制宜,實行差異化考核評價,除了普遍性基礎指標,探索設立符合實際工作情況的個性化指標,避免考核的千人一面,體現(xiàn)針對性、強化精準性;另一方面,應在干部考核中增加群眾的話語權,想辦法聽取群眾意見,創(chuàng)造條件征求群眾意見,解決好“如何評價政績”的問題。
開啟監(jiān)督“探照燈”。既應強化對一把手用權行為的監(jiān)督,進一步提高政務的透明度,暢通群眾監(jiān)督渠道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對心浮氣躁、急功近利、“紙上落實”、“數(shù)字游戲”等不良履職行為嚴肅問責,推動形成務實者榮、蹈虛者恥的工作氛圍;又須注重抓好案件查處背后有關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績工程”的線索,以零容忍態(tài)度高擎追責“利劍”,解決好“樹哪種政績”的問題。
立好用人“風向標”。應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導向,強化綜合分析研判,大力選拔使用想干事、能干事又不出事的干部,堅決不用那些或急躁冒進、盲目蠻干,或當“太平官”“圓滑官”的干部;加大調整不勝任現(xiàn)職干部力度,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常態(tài)化,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作為者撐腰鼓勁,解決好“如何樹政績”的問題。
干部“干”字當頭,就要創(chuàng)造業(yè)績。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,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,既要有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,又要有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歷史擔當,就能在“十五五”開局之年拼出一片高質量發(fā)展新天地。(沈小平)